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和《宁波市北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