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49B/2023-205076 | ||
组配分类 | 征求意见与反馈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49B/2023-205076 |
组配分类 | 征求意见与反馈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为更好地规范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区应急管理局草拟了《宁波市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希望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9日。
二、意见征求途径
邮寄地址: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5号A幢4楼,北仑区应急管理局,邮编:315800,联系人:易呈润,联系电话:0574-89383397。电子邮箱:blajj@sina.com。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上级文件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作出了相关规定,这是本《布点规划》制定的主要依据。北仑区应急管理局为规范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数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制定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布点规划》需要对北仑区现有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各街道的社区(村)数量及燃放风俗(需求)进行排摸,在此基础上实现合理化,同时对照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予以完善。
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第一,根据各街道的社区(村)数量进行排摸,根据排摸结果,确定村(社区)数与布点数的比例规则,且各街道比例规则统一。第二,考虑到部分边远街道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需求大的因素,适当增加布点数。第三,对现有零售店数量已超过布点规划数的街道,拟采用不新增发证、老店自然消亡的原则(不可换地址办理)实施后续审批及监管。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精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和部门规章。
本《布点规划》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规则事项。
第二部分为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则。一是从严从紧、控制总数的原则。既要重视硬性安全条件,也要重视区域总量控制。二是布点比例原则。应当综合考虑各街道的社区(村)数量以及各地风俗(需求)。
第三部分重申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取证条件。
第四部分是其他要求。包括采购要求、经营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
四、起草流程
《宁波市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由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2023年9月份以来,危化安全监管科组织各相关科室梳理了全区各街道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分布不均等不足,收集整理了各街道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数量和属地街道的实际需求,并调研了海曙、鄞州、慈溪等地的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北仑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中国竞彩网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数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制定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一、规则事项
规划北仑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方案,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准入准营“一件事”,将烟花爆竹经营者申请营业执照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登事项整合为“我要零售烟花爆竹”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模式办理证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申办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一手抓要件审查,一手抓现场审核,从源头上严格把关。
二、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则
为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北仑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采取从严从紧、控制总数的原则,根据北仑区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的村(社区)数量,同时考虑到部分边远街道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需求较高的因素,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规划总数为23家。其中个别街道现有零售店数量已超过规划数的,拟采用不新增发证、老店自然消亡的原则(不可换地址办理)。具体布点规划数量如下表:
北仑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统计表
序号 | 街道名称 | 规划总数(家) |
1 | 新碶街道 | 1 |
2 | 小港街道 | 2 |
3 | 大碶街道 | 2 |
4 | 柴桥街道 | 3 |
5 | 霞浦街道 | 2 |
6 | 戚家山街道 | 1 |
7 | 白峰街道 | 3 |
8 | 郭巨街道 | 2 |
9 | 春晓街道 | 4 |
10 | 梅山街道 | 2 |
11 | 大榭街道 | 1 |
合计 | 23 |
三、申请条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
1.有限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3.个体工商户:
(1)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二)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北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4.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四、其他要求
1、零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正本,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准走街串巷销售、离店经营、沿街摆卖,做到专人管理、专人销售,不得擅自降低安全条件。
2、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本区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由批发经营单位统一配送到销售经营网点,各零售点不得自行运输,坚决杜绝使用客运车辆和无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
3、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宁波市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9日在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特此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