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25

部门职责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和综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项措施。

(二)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三)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四)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五)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综治工作的新路子。

(六)负责做好本部门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