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9年,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中国竞彩网打造“青年北仑”的意见(仑政〔2019〕5号)》精神,北仑区政府相继印发了《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意见》、《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等政策文件。根据《中国竞彩网深化打造“青年北仑”的若干意见》(仑政〔2023〕82号)及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青年北仑建设,努力建设现代滨海大都市,结合近五年来青年公寓政策总体实施情况和反馈,北仑区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牵头拟定了《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中国竞彩网深化打造“青年北仑”的若干意见》(仑政〔2023〕82号)和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中国竞彩网深化打造“青年北仑”的若干意见的情况汇报》。 三、主要内容或者新旧政策调整内容 (一)降低青年公寓准入门槛 为吸引中国竞彩网青年留仑发展,原青年公寓资格核验要求之一为,需满足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条件,现修订为在北仑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拟放宽核验条件。同时,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中国竞彩网深化打造“青年北仑”的若干意见的情况汇报》中提出:青年北仑“政策整体取消居住证或户籍限制,将宁波市内其他县市区青年,无法在北仑办理居住证且户籍不迁移的,纳入政策对象”。据此,拟将原青年公寓资格核验“申请人为本区户籍或持有在北仑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要求删除,进一步降低北仑青年公寓准入门槛。 (二)限售期剩余限期可进行转移 2023年9月28日,宁波市住建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中国竞彩网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对多项房地产政策作了调整、优化,包括限购、限售、房贷、公积金贷款、交易税收、土地出让、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等方面政策,以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同时引导房企转型、致力开发建设“好房子”,不断提升住房品质。为响应上述通知要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拟对青年公寓限售期剩余期限作出允许转移的调整。具体内容为:对于自2019年起购买“青年公寓”的青年,参与“换新购”且新购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为北仑区的,其青年公寓5年或8年限售期(以青年公寓房屋完成产权登记为起算点)剩余期限转移至新购商品房。青年需完成新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按揭贷款手续,并配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在新购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做好剩余限售期标记后,才能申请将原处于限售期内的“青年公寓”房屋售出。参与“换新购”的青年,需注意必须先完成新购商品房的所有手续后,才能申请将原“青年公寓”房屋售出,即先“买新”、再“卖旧”。 (三)设立重点区域购房码专区 定向发放购房码,主要是为了支持重点区域建设青年示范社区。重点区域及重点企业购房码具体实施操作,由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青年公寓购房码向重点区域投放工作方案,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最终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确定。 (四)对购房码发放程序进行调整 往年采取的模式为:申请人先通过资格核验,然后按照公告要求申请购房码,在取得购房码之后,再行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从2019年至2023年实施的情况来看,每年发放1000个购房码,每年实际使用人数在600到700之间,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基于此,今年计划对购房码发放程序做个调整,具体为:①已经通过资格核验的申请人,先在青年公寓项目库中选取意向房源,再与相对应的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然后在APP 系统中提交购房申请;②开发商与区住建局先后对购房申请进行核查;③区住建局每个月对复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④申请人取得购房码后,与开发企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每年发放购房码数量一般控制在1000个以内,若还存在购房码申请情形的,需由北仑区青年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区政府讨论通过,之后再行发放相应的购房码。 (五)对资格核验有效期进行调整 因购房码不再集中发放,而是每个月发放一次,故资格核验有效期也做相应调整,从“资格有效期暂定为6个月”,修改为“资格核验通过结果在核验当年度内有效”。 四、管理执行标准(根据政策实际情况) 五、注意事项 因目前我区存在多种购房补贴政策,一般来讲同类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为避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办法第八条第五款增加如下内容:青年公寓补贴与我区其他购房补贴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六、关键词解释 每年列入青年公寓的房屋总套数约为1000套(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最终以区政府批准数量为准。房源应为一般商品房(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的住宅类房屋,不含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限价房等保障类住房,但包含拆迁安置项目中按照一般商品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屋)。所有在售青年公寓项目清单均在公共平台上予以公示。 七、政策适用和施行日期 政策适用全区,由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2024年6月27日起实施。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区住建局 解读人:胡刚 联系方式:0574-8938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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