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纪委(监察委)
发布时间:2024-09-20

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