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5-217901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工商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5-217901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宁波春晓食品有限公司等703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25年3月12日发出公告,催告你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你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经向有关部门了解,你企业均无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信息、本局于2025年09月16日向你企业发出《强制注销企业告知书》,你企业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强制注销你企业,请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颜晓栋、张静平
联系号码:0574-89383892
附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名单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