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街道敬老院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梅山街道敬老院依法简易注销后,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梅山街道敬老院清算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