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5-216897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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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中国竞彩网宁波力合博汇光敏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光固化粘结材料扩建项目的初审意见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2025〕29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力合博汇光敏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宁波力合博汇光敏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光固化粘结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资料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供参考: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同意宁波力合博汇光敏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光固化粘结材料扩建项目在北仑区柴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BL( ZB )21-02-31d地块,并与一期项目用地进行整合,统筹利用c、d地块建设。报送的《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作为该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822.81万美元,新建3条高性能光固化粘结材料生产线, 其中10m3反应釜生产线用于生产溶剂型光固化粘结材料,其他两条0.6m3反应釜、30m3反应釜生产线用于生产无溶剂型光固化粘结材料,配套公辅设施均依托一期项目。项目实施后,公司新增高性能光固化粘结材料约10000吨/年(溶剂型产品3000吨/年、无溶剂型产品7000吨/年) 。

三、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项目必须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各项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装置聚合反应废气、脱挥真空尾气采用二级冷凝,不凝气经缓冲罐缓冲后依托一期项目的水喷淋+RTO焚烧炉系统处理;集中供料间及静置车间采用车间整体通风换气, 收集废气依托一期项目的水喷淋+RTO焚烧炉系统处理; 生产线设备清洗采用碱洗+水洗, 清洗后再用氮气吹扫, 吹扫结束后方可进行滤网拆卸, 滤网拆卸清理过程采用移动式集气罩收集无组织废气,吹扫及收集废气均依托一期项目的水喷淋+RTO焚烧炉系统处理;灌装线灌装工位采用全密闭式灌装间,密闭负压抽风收集灌装废气, 同步对一期项目灌装线进行设计变更以加强废气收集效率,收集后的灌装废气均依托一期项目的水喷淋+RTO焚烧炉系统处理; 其他调配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等收集后均依托一期项目的水喷淋+RTO焚烧炉系统处理,RTO焚烧炉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实验室废气均与一期项目的废气治理措施一致。上述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 含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44-93 )等相关限值要求。

对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修改单)要求,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工作。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苯乙烯、臭气浓度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规定允许标准值。各生产设备应采用密封等级较高的元件, 对含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的采样口采用密闭取样或等效设施,并定期对装置设备和管道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实施泄漏检测修复( LDAR )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

RTO焚烧炉排放口、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按规范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厂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 均依托一期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一期项目的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t/d,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水解酸化+A/O生化+MBR”,上述废水经处理后, 近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 , 含修改单) 表1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柴桥净化水厂, 最终由柴桥净化水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 -2002 ) 一级A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 )表2限值( COD、氨氮、总氮、总磷)要求后排入环境; 远期达到园区污水纳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修改单) 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临港板块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按要求建设雨水收集监控设施,设立地下水监测井,确保地下水跟踪监测达标。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根据特性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定期交相关单位处置,严禁二次污染。其中危险固废必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

(六)全面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结合原审批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并将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建立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企业须按照《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中国竞彩网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对重点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

四、项目实施后,公司废水总排放量约为25802t/a,污染物排放量为:NOx2.279t/a,颗粒物0.684t/a, SO20.137ta ,VOCs5.911t/a , COD 0.774t/a ,氨氮0.055t/a、总氮0.280t/a。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VOCs2.208 t/a、COD0.208t/a、氨氮0.015t/a,新增的VOCs、COD、氨氮需实行区域等量削减,其中COD、氨氮需进行排污权交易。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经营内容等如有变动,需另行报批。

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