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信润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宁波信润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及建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临港一路7号。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表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企业拟投资100万元,利用一期工程2#泊位以及库区(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用海面积),实施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本项目拟增加氢化精炼棕榈硬脂/氢化油/氢化棕榈仁油、棕榈脂肪酸馏出物、植物酸油、棕榈仁油、棕榈仁脂肪酸馏出物、脂肪醇、月桂酸-肉豆蔻酸共计7个植物油类货种的周转。本项目实施后2#泊位(二线码头北侧)吞吐量由183.82万t/a调整为183万t/a(其中原有货种甘油、甲醇钠甲醇、矿物油、混合芳烃(包含烷基苯蒸馏物,烷基(C3-C4)苯,烷基(C5-C8)苯,烷基(C9+)苯)等4个货种本次吞吐量略有增加,其余部分原有货种保持不变或部分有所减小,本项目实施后码头吞吐货种共计46种);库区周转量由131.95万t/a调整为126.25万t/a(库区周转货种共计40种)。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及环保设备设施等技术改造。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洗罐废水经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柴桥净化水厂处理站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均经管道密闭收集,依托原有设施纳入CEB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并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限值进行日常管控;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中的限值进行日常管控。 (三)全面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中国竞彩网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要求,企业污水治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施应纳入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评报告要求,采取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四)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五)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四、全厂VOCs、COD和氨氮排放量均有削减,无需进行总量替代削减。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及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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