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粮油生产发展补贴实施方案》(甬农发〔2025〕86号)等文件精神,对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种粮面积也为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种植的小麦每50公斤补贴7元、早稻每50公斤补贴8元、晚稻每50公斤补贴5元,订单外不享受。为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特此对以下种粮大户收购粮食的订单数量、收购数量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0034。
公示期限:2026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2025年度北仑区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资金明细表.xls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