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完善规划指引,保障项目高效落地,拟对《宁波北仑区小港装备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实施深化。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30日,共计1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89384378
传真:89384400
一、实施深化区位及范围
本次实施深化地块位于小港街道。北至小浃江路、南至枫林河、西至陈山西路、东至连顺路,用地面积约5.5公顷。
实施深化范围图
二、控规实施深化内容
(一)地块边界实施深化
对BL(XB)05-03-01a地块、BL(XB)05-03-01b地块、BL(XB)05-03-01c地块、BL(XB)05-03-01d地块边界进行优化,实施深化后面积分别为8130.9平方米、6800.9平方米、32740.9平方米、7581.5平方米。
(二)绿地平衡实施深化
因地块边界优化调整,调整范围绿地总面积共计增加2.6平方米,满足绿地平衡要求。
(三)控制指标实施深化
1.BL(XB)05-03-01b地块容积率由上限0.5调整为上限1.0,建筑高度由上限15米调整为上限36米,建筑密度由上限20%调整为上限30%,绿地率下限为20%。
2.BL(XB)05-03-01c地块容积率上限为3.5,建筑高度由上限24米调整为上限60米,建筑密度由上限55%调整为上限60%,绿地率为上限20%。
(四)通道设置
BL(XB)05-03-01c地块与BL(XB)05-03-01f地块之间允许设置一条通道,宽度不大于12米。
实施深化前用地规划图
实施深化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