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4年以来,受“跨年霾”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本地污染排放增加,导致北仑区PM2.5等空气质量指标未能实现有效改善。按照区主要领导提出的“泥土无裸露、地面无积尘、作业无扬尘、露天无烧烤”的面源管控要求,经过调研和实地走访发现,中心城区内还存在一定的露天烧烤现象,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也是保障周边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为有效控制露天烧烤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中国竞彩网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三、主要内容 1.明确禁止露天烧烤区域 明州路-长江路-黄山路-新大路合围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含边界道路两侧。 2.明确禁止露天烧烤时段 全年全时段。通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5年。 3.明确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区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在本区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通告》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烧烤区域有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主要指公共场所,不包括个人在自家露台、庭院进行的露天烧烤行为。 五、关键词解释 《通告》所称露天烧烤行为,是指室外环境下进行的炭烤、油炸、铁板烧等会产生大量油烟的食品制作行为。 六、政策适用和施行日期 政策适用划定范围内区域,自2024年11月2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本《通告》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解读。解读人:污染管理科糜徐红,联系方式:0574-8678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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